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合作形式 代理条件及职能 价格及区域政策 项目合作 负责前期的商务公关、需求调研等;配合公司总部做好演示、洽谈及实施、维护等工作; 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人),必须有开展业务的专用电脑设备、通讯设备和固定服务场所; 按照签订合同的金额进行比例分成; 市、县级代理 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人),必须有开展业务的专用电脑设备、通讯设备和固定服务场所; 按照签订合同的金额进行比例分成; 核心代理 在项目合作成功基础上,有规模实力,有专门的营销团队和技术实施维护能力的公司,能专职销售总部产品,能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总部直接以代理价供给总代理,总代理自行确定销售价格,差价利润全归代理商所有;
·在授权区域内本公司不再发展同级别的代理商;
·总部销售顾问提供全程有效的指导和上门支持,同时帮助核心代理商组建队伍,免费培训其市场推广人员,提供全面的售前、售后的支持服务;
·总部会把核心代理商所辖区域内所有客户交给核心代理商,帮助核心代理商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