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面实施,力争今年内配备3万名社工

 

​“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面实施,力争今年内配备3万名社工

 

7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发布会——保障和改善民生专场,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过去五年,广东民政如何精准、有力、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表示,一方面,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2017年以来,持续推动出台《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9项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的“9+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织密扎牢兜底保障制度网。2021年,省委办、省政府办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将“9+1”救助体系拓展成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困难群众的个性化和多元化需求给予服务类和其他专项救助。同时,突破城乡、户籍限制,将非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在广东临时遇困的居民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随着全面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深入推进,逐步形成了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大社会救助格局。

另一方面,不断提升兜底保障水平。省政府连续12年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纳入省的“十件民生实事”。截至2021年底,年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10956元、8808元,与2017年底相比较分别提高36.3%、39%;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年人均18336元、15288元,较2017年底分别提高42.5%、68%。同时,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适时启动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增发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

此外,不断提升兜底保障服务能力。建立协调机制,省、市、县三级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解决困难群众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服务阵地的建设,100%的乡镇和街道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全面畅通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并推动救助业务“全省通办”,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壮大了服务队伍,全面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到目前已经配备1.4万社工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服务,力争今年底前配备近3万名社工;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核对机制,基本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极大地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能力。(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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