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可持续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旨在2020年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立柱架梁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县域医共体深层次的治理和运行机制,打通和理顺制约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瓶颈,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融合贯通,形成政策合力,推动促进构建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新发展格局。
《通知》指出,要通过7个“进一步”,推动广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走深走实——
❏ 进一步把握县域医共体建设总体原则
❏ 进一步加强政府责任落实外部治理责任
❏ 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责任和利益共同体
❏ 进一步加强对县域医共体放权自主管理责任
❏ 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县域医共体可持续发展
❏ 进一步构建闭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进一步完善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分工协作
其中,《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责任落实外部治理责任。县委县政府组建医管委,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办医权限统一集中起来,围绕医保、价格、人事、薪酬、规划和财政投入等政策,做好县域医共体的发展规划、政策支持、绩效评价等工作,集中发挥政府的有效监管作用。县医管委向各县域医共体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年终对医共体完成相关工作开展绩效评价。
如何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责任和利益共同体?《通知》明确,按规定实行参保人在县域医共体内双向转诊当日办理出院与入院转诊的,视为同一次住院,参保人只付一次起付标准的费用。总院与分院作为一家人协商按绩效分成结算的按病种分值费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并加强指导、监管与绩效评价。
另外,《通知》提到,要科学使用空余编制,逐年降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空编率,至2023年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服务人口和床位数核定的编制使用率不低于85%,并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