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并以强烈的使命感切实把这一重要任务落实好,力争在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本文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着手,重点阐述如何有效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从而使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更进一步增强。
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一)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概念的提出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表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由此可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
现代化是二十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共同研究关注的重要话题,是一个国家在历史变迁过程中所经历和展现出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的重大变革。世界上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现代化模式,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表明,只有把现代化的一般理论与本国实际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契合自身需求、体现自身特点的现代化道路。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不断前进的国家,中国在追求现代化的道路上孜孜不倦、全面探索。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着力恢复国民经济,为现代化的建设奠定基础。党的八大确定了党当时的主要任务为: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在不断探索中逐渐认识到,中国所追求的现代化不仅是要在20世纪末“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还要包括经济、政治、法治、社会、教育和人的现代化等诸多方面的全面协调统一发展。随后,党的十五大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到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十七大又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聚焦现代化,强调要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概念,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提出,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
(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致力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关于社会治理的理念有很多创新之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方向。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工作基调。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立足“稳”这个大局,在稳的前提下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坚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3.价值取向。坚持以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强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活力有序为目标导向,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坚持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为基本方式,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4.风险防控。坚持以防范化解风险为着力点,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坚持以网上网下为同心圆,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多主体参与、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心,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三)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宏大背景之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和思路,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发生,使一系列社会治理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平安中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探索中,我们党始终在丰富拓展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逐渐认识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要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就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促进社会治理体系成熟定型,从而使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社会风险有效化解、社会生态得到优化,确保平安中国建设不断取得重大进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我国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历史和实践证明,我们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我们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从推进政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等方面作出了坚持不懈的实践探索,通过成绩也能彰显我们党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具有独特优势。
(一)牢固树立中国共产党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把自身建设摆在首位
考察众多现代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政党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组织力量,并在其间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必然要求就是,党要把加强自身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否则就无法担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责使命。我们党始终保持高度忧患意识,强调要持之以恒地加强政党治理,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制度治党、思想建党和理论强党为支撑,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正风肃纪严惩腐败为有力抓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实践证明,一系列管党治党举措让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需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等得到极大提升。
(二)正确理解政府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主体力量,其自身的结构和能力水平既是检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识,又是影响国家治理效能发挥的重要因素。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借鉴苏联模式,政府对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实施统一管理,这种政府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社会结构的日趋多元,统一的计划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通过推动多轮政府机构改革以优化政府结构体系、改革创新行政审批制度以激发释放行政效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以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等举措,及时改进政府治理模式,较好地推动了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
(三)社会安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社会既是主体也是客体。社会安定有序同时又充满活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诉求。作为主体,社会是共同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托力量;作为客体,社会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这就意味着要根据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和国家治理的内在需求,着力优化社会治理。1992年党的十四大之后,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社会治理”概念,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些都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治理的认识在不断提升,实践探索在不断推进。
习近平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回答学生问题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社会治理的不断优化,更是体现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与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上,同时还体现在生态环境建设上。近年来,通过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有效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等工作,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实质性的改变。在不断的发展中,我们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把它纳入国家治理总体框架之中,引导人们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现代化道路。
三、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式方法
(一)思想层面: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不断迈出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新步伐。要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带头执行制度。
在治理目标方面,从思想上找出问题的导向性。存在什么问题就直面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精力解决什么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显著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进而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并在此基础上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这个问题作为导向,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就成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阶段性、区域性、群体性问题,中国共产党也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统一思想,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问题的解决。
再好的政策制定出来,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就很难转化为治理的效能。所以要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更新制度理念,使他们能够自觉地带头维护政策制度的权威,做政策制度执行的表率。
(二)法治层面:强化法治引领,提高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和现代国家的主要标志,体现为现代国家治理的一整套规则体系和有效治理能力,具有运行成本低、实施效果好的特点。
要强化法治引领,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要聚焦重点任务,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治理要坚持循法而治,最终要落实到法治。一方面,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各类探索实践,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随着社会治理向深层次推进,治理的触角必将延伸得更深更广,对个人生活产生更加明显的影响,这就需要法治有更大作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以平衡个人权利和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法治建设要兼顾多元目标,稳定主体间互动预期,充分释放制度功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将法律由传统认识的阶级统治和阶级斗争的工具转化为社会治理手段和建设手段。
(三)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群众路线,持续强化民生事业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践行群众路线,持续强化各项民生事业,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推进社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老百姓的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全面落实社会治理主体责任,确保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重点在基层,关键还是要依靠人民群众。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善于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群众自治让群众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努力让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优势,吸引、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四)机制层面:统筹兼顾,加强社会治理的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
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基层、落到城乡社区,要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有效服务和管理,切实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要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在当下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既有规范和机制的作用,绝大多数问题是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的。社会治理仍应以常识常态为基础,遵循法治约束、制度约束。在社会治理中守正创新,是鼓励人们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化解原有体制机制无法解决的问题,因而创新需要遵循规律和系统相容性,以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治理的实质是协调兼顾,既要依法依规,更要合情合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大安全观,从维护稳定转向维护公共安全,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传统维稳重在社会控制,工作出发点在于防乱,容易造成消极思维。而维护公共安全,工作出发点保境安民,是积极思维,占据道义制高点。要加强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把社会治理的底板加固、短板补齐,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科技层面:运用科技手段创新发展,加强科技项目引用,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此过程中,不得不考虑到的一个因素就是科技因素。科技作用的不确定性使得它具有“双刃剑”效应,它一方面能够极大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在认识到这些因素的前提下,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仍然不得不考虑到科技因素所发挥的价值。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加强科技民主决策。政府要搭建政府、公众、媒体、知识阶层之间理性互动交流的平台,引导舆论趋于理性、信息趋于公开透明,并及时公布科技项目的环评报告;要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社会公众的科学素养很大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参与科技公共治理的实际效果。公众对一个较专业的问题不熟悉是可以理解的,需要专业人员加大科普的力度,实事求是地耐心向公众普及关于科技项目的事项,将科技应用风险评估内容及时公开并宣传。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依法对科技应用事项进行社会治理,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社会治理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把社会治理难题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要完善科技应用事项的风险补偿机制。由于科技的不确定性,有时难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一些影响,从而对当地群众造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受损。对于利益受损民众进行补偿符合正义原则。
结语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适应国家现代化发展总进程的重要方面,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关心民生福祉的关键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发展的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动了国家治理的新实践,为实现社会的均衡发展、实现社会法治建设、增强社会活力、创造民主形式、广泛参与全球治理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