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近年来,潼关县依托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体系及智慧化平安建设,建立起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大治理”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营造了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创新思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标准化建设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成立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的县级综治中心,明确了县级综治中心'一办两厅三部',组建了'三个专项组',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成立了由镇(办)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镇级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治中心,在5个镇级综治中心设立了'两室一厅一平台',设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各一名,抽调专职人员3-5名,负责镇级社会治理方面的日常业务。在28个村(社区)成立村级综治中心,综治中心均设立了'四室一窗口',监委会主任兼任中心主任,监委会委员为专职工作人员,统筹驻村(社区)民警、网格长、网格员、调解员'红袖章'巡逻队伍等基层综治力量,共同负责村(社区)社会治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平台。立足县域实际,将县综治中心定位为全县社会治理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紧扣社会治安联防联控、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重点人员联管、基层平安联创等职能,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的县级综治中心,设立“一办两厅三部”,组建“三个专项组”,具体负责全县综治工作的指挥、协调、调度等工作;将镇(街道)综治中心定位为基层治理枢纽平台,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会治理网络,整合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基层政法资源,设立“两室一厅一平台”,发挥实战应用作用;将村(社区) 综治中心定位为一线实战平台,紧盯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社会治安、矛盾纠纷、便民利民等突出问题,在秦东镇四知桃林寨村建成全县首家村级社会治理中心,集基层警务工作站、人民调解中心、平安法治党支部、志愿者服务中心、村级禁毒委员会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已经开展了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信访,全力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知村成功入选了全国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潼关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建立了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绩效考核办法、奖补资金和人员工资发放办法,以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访调对接、听证评议、群众说事议事等一系列制度,为镇综治中心主任、副主任及专职工作人员享受235元/月信访津贴,村级综治中心主任待遇提升至村(社区)两委副职同等待遇,工作人员工资1000元/月,并实行每件50到500元的矛盾纠纷调解案补。
二、整合资源,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推行“三级”网格化管理。开展城区治安巡防,建立巡特警大队、治安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城区派出所包片民警多警联动,分片包干,昼夜巡逻机制,构建三级巡防网络,打造城乡24小时网格化巡防体系;推行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管理,将片区民警、基层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禁毒专干、交通安全协管员、残疾人专干、环卫保洁员等人员全部纳入网格员队伍,采取“1名网格长+N名专职网格员”的模式;加强网格资源配置,把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下沉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打造一体化网格员队伍。截至目前,全县28个村(社区)共划分641个网格,共有网格员1525人,并常态公示网格服务信息,准确标识网格员身份,推动“五方力量”参与社区网格服务。网格员充分发挥前端感知、信息采集功能,发挥防范风险、矛盾化解功能,发挥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功能,发挥整合资源、组团服务功能,把网格打造成居民工作最前端的“哨岗”,全面提升网格服务管理效能,为居民群众解决了许多揪心事、烦心事,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统筹整合基层综治力量。基层派出所、法庭、信访、司法、民政等综治力量,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利用各方资源和独特优势,形成全县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合力,并在秦东镇四知村探索建立的全县首个社会治理中心,进一步提升综治服务效能。今年以来,全县共组建“红袖章”平安巡逻32支,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6件。常态化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在管社区戒毒67人、社区康复120 人,在册社区矫正43人,全面建立三级以上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五人管控小组”,夯实管控责任,有效预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9起,全县治安、刑事、伤害案件明显下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运用“网格化+12345”联动治理。聚焦12345市民服务热线,创新“网格化+12345”融合联动模式,成立县民生问题快速响应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县“12345”热线服务中心,整合全县各“123特服号”及诉求受理、任务分配、咨询投诉等功能,统筹集成公安天网、交通运行、城市管理、旅游服务等系统平台数据;制定《民生问题响应单》,梳理《服务群众任务分配清单》,建立权则是向、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网络体系;按照服务群众分配清单,理顺工作流程,完善办理制度,建立六项机制,形成12345平台转办问题“交办、督办、反馈、评价”闭环工作体系,激发社会治理新活力。
三、完善机制,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成立县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在县法院和县司法局,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顺利开展;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和诉前调解中心,配齐配强相关人员,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接,规范诉调、诉访流程,启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长效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建立镇(办)维稳中心、村(社区)调解中心加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人员构成基层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选强配齐镇(办)、村(社区)、职能部门专业调解队伍;在村级层面健全完善干部调解队伍考核、奖励、问责制度,强化奖惩,有效问责;在县级层面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度、工作例会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分流交办督办制度、应急联动制度、考核考评制度等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在全省率先建成遍布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县镇村三级民调网络,成立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全县232名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建立“三级联动”调解机制。探索建立了“代表委员调解工作室”、金牌调解员“黑女调解工作室”;建立完善了县综治中心调解专家库,访调对接、警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推进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前沿阵地作用,使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最大限度减少诉讼,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7件,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13件,实现了平安建设由“救火”向“防火”的转变,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四、智能联动,加快推进“平安潼关”建设
打造“互联网+”社会综治新模式。推行“互联网+政法”,开展政法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成立了“12348”法律服务队,主动上门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网上公安、微信微博平台,接受群众咨询、提供预约服务,全面推行阳光警务;全面推广窗口单位服务评价系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征集群众建议,架起一座“警民沟通连心桥”。公安局户籍中心、车管所窗口实行了电子支付和身份证、车辆牌照邮寄等服务;法院新诉讼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延伸服务至基层,为群众提供了更优质高效的政法服务;县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基地成为智慧型法制教育基地,已经建成投用。
“雪亮工程”实现社会治理智能化。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步伐,全面构建融打、防、管、控、建于一体,全覆盖、立体化的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投资6300万元,在全县公共场所和交通要道新增球形摄像机83个,人脸识别系统10个,微卡口197套,高空瞭望系统2套,智能摄像机251套,建成了覆盖城乡的“雪亮工程”监控系统,公安应用和综治应用平台,综治指挥平台和综治视联网信息系统平台已经实现县镇村全覆盖。通过将“雪亮工程”应用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结合,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和信息化手段,为社会治理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持、智能支撑,极大的增强了综治工作的治理和管控效能。今年来,通过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破获刑事案件48起,追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5起,寻找走失群众6起,防范治安隐患23起,排查风险隐患7起,使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聚焦智慧治理推进“平安潼关”建设。以“雪亮工程”为切入点,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综治信息化为支撑、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积极整合和凝聚平安建设和综治群防群治力量,把治安防范措施延伸到群众身边,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治安防范,形成了具有潼关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截止目前,公安局部门已建成了县级综治指挥中心,司法部门社区矫正监控系统完成对所有矫正人的实时监控,交警部门智慧警红绿灯指挥系统已投入使用,基本搭建了智慧公安、智慧司法、智慧法院的智慧化信息平台。与此同时,还加快了与全县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政务等全县各部门智慧平台的融合联动、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打造了综治平安智慧治理的“潼关样本”。
“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基层社会治理不能仅仅考量经济发展水平,更要关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治理有效”的根本目标能否实现,群众最有发言权。通过综合治理,潼关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逐年增强,由2017年的93.53%,2018年的94.82%,达到2019年的96.05%,2020年的97.57%,均位列全市第一。经验证明,只有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才能有效解决平安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推动平安建设取得新进步。(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