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既有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监何、考核的职能,又有对具体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职能;既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的多样性(即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又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客体的多样性(即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还有评估内容和评估过程的复杂性;既有全面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意见的情况,也有一些特殊事项内部掌握、不便公开的信息。因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必须设置一个独立运行的封闭式网络和专门平台。

建立一个独立管理运行的平台,优点是独立运行、互不影响、便于管理,但也存在前期网络建设投资大、后期运行维护成本高等问题,加之现在基层运行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较多,各个平台相互独立,造成大量人、财、物的浪费,给工作造成极度的不便。如果依托现有平台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一方面可以节约大量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平台运行管理成本,方便基层工作。

当前,在全省推广运行的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事、地、物等各种信息的收集管理、分析研判和综合运用,在建设主体上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从平台使用看,它覆盖省、市(州)、县(区、市)、乡镇(街道)四级党委政府、综治部门和基层组织,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从平台载体看,它是独立于互联网及其他局域网单独运行的一个政务网络,使用的是专用服务器、专用光纤和专门的终端设备,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从平台保障看,该平台是租用电信部门相关设备和线路,由电信部门负责对平台的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平台运用管理具有专业性。由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是一个专项工作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规范化运行的平台,平台内容的单一性、网络结构的简单性决定了平台建设的局限性(不宜建成独立运行的平台,应借助其他平台进行建设)。现在已经建成并全面运行的综治信息管理平台,其权威性、广泛性、安全性、专业性完全符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要求,同时,综治信息管理平台的结构是“9+X” (“9”是综治工作的九大功能模块板块,“X”就是根据工作需要)模式,可以无限扩张的工作模块,在技术上完全可以有机嵌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加之综治工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关联性、主管部门之间的一致性,依托已建成的全省综治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是最佳选择,也是最科学、最经济的建设模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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