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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剑川:“搭平台、严标准、强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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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剑川县始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力在提高新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破解发展党员难题、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上下功夫,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优化设置,搭建平台,畅通党员发展渠道。好台方能唱好戏,开展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要依托一个好而强的党组织。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于2014年5月,将40个村(社区)党支部统一升格为总支部委员会,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组织设置,扩大工作覆盖。探索把党组织向农村经济组织、产业合作组织延伸,做到应建尽建。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着力抓实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工作,将确定为“后进”的党(总)支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建立台账,分步整改提升。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调整不胜任党组织书记,通过选派、补选等方式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制定了《剑川县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规划》加强对党组织书记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提升。认真落实每个乡镇1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每个行政村3万元工作经费、每个社区10万元工作经费(其中服务群众专项经费5万元)、村民小组和离退休党支部各1000元工作经费。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各项工作经费,为发展党员工作构筑平台,扎实推动党组织覆盖和党员发展。

  严格标准,优化结构,提高队伍整体水平。党员素质的高低决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贯彻《细则》作为当前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灵活形式自主学、下乡指导现场学、以考促学督导学等方式,使基层党组织充分认识贯彻《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程序意识和纪律意识,为更好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严把入口关,按照《细则》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对象政治审查、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和转正审查,在标准和步骤上努力做到严而细,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在坚持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发展党员工作的中心放在基层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和业务骨干上,重视在青年和较高文化程度群体中发展党员,加强发展妇女党员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员。近三年来(2013-2015年),全县共发展党员295名,其中:生产工作一线党员201名,占68.1%;女党员108名,占36.6%;35岁以下201名,占68.1%;非公经济组织党员19名,占6.4%;大学本/专科125名,占42.4%;中专/高中/中技58人,占19.7%;初中及以下112人,占38%。党员队伍在工作性质、性别比例、学历结构等方面都得到了有效改善,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注重培养,强化管理,夯实党员队伍基础。结合党员队伍现状,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培训,立体管理,科学考评,推动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日常工作中抓好逐级管理,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保证每名党员都能置于组织的管理之中不遗不漏。持续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培训,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民夜校”等平台,扎实抓好“三会一课”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讲党课,确保基层党员每月能参加一次教育培训。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确保党内生活严肃认真、健康有序,营造团结民主的良好风气。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制定《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着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截至目前,共处置不合格党员29名,其中限期整改28名,自行脱党予以除名1名。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党员监督的主导作用,畅通党内监督渠道,借助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把党员队伍建设好、监管好、管理好。(云南剑川党建云平台供稿 杨 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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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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