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发展为社会治理,要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会管理发展为社会治理,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法部门是党的群众工作部门,我们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积极适应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回应群众所盼,化解各类利益矛盾,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这一总目标,在经济建设方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政治建设方面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社会建设方面,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出了新部署,提出要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治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第一次把网格化工作提高到了国家层面,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地方政法相关部门应把健全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有效载体,努力在探索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上走出一条有特色的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