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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粤等省市签署协议共谋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全国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研讨会暨“加强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广东)年会,25日在珠海举行。北京、上海、重庆、广东等省市社会建设工作机构在会上签署社会建设合作备忘录。

 
  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会长郑必坚,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在会上致辞,来自广东、北京、上海、重庆、南京、珠海、大庆、温州、嘉兴等地的相关负责人发言。
 
  郑必坚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而改革就会带来突破,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升级实现全面提升,在必要的条件下系统地解决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其一个就是通过改革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等改革必须联系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各方面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包含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两方面,两方面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共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陈刚表示,社会治理是执政党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中共面临的不可替代的政治任务,是一个具有全国共性的迫切课题,既不能指望加快经济发展来解决社会治理问题,靠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也不能代替社会治理,三者关系是相互交错和制约,相互支持和促进的。
 
  广东省副省长、省社工委副主任邓海光介绍说, 2011年,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及7个配套文件,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瓶颈问题。今年初,广东全面清理各种考核检查,原有的279项省级考核检查项目仅保留了33项,撤并率达88%,但新增了社会建设综合考核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分为社会事业、社会安全、社会公平、社会参与4个维度,包括37项二级指标。今年进行“试考核”,从明年开始,每年对各地社会建设的基础情况、进步情况和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划分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分别排名,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官员政绩、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会上,北京、上海、重庆、广东等省市社会建设工作机构签署社会建设合作备忘录,广东省社工委与珠海市签署共建全省社会建设法制化示范市协议书,与佛山市顺德区签署支持顺德区创建全省社会建设与治理创新示范区协议书。
 
  据悉,北京、上海、广东将在26日共同举办专题论坛,就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社会改革与法治保障、建设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等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北京社工委将主持举行全国部分省市社会建设调研工作协作会,13个省市作交流发言。(完)
 
 
201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