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
2011-11-22 07:29: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坚持理念领先、机制领先、能力领先、绩效领先等“四个领先”,高定位高标准,切实提高该市检察机关促进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水平。
“四个领先”包括: 一是以理念领先促工作率先发展。进一步强化民本思想,树立依法管理、和谐管理、协同管理的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善于运用引导、规劝、说理、调解等手段。注重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和配合,推动由监督治理型社会管理向防范服务型社会管理转变。
二是以机制领先创工作特色品牌。坚持把加强机制建设作为体现工作水平和成效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打造一批符合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和检察工作自身规律、在系统内外具有良好影响、富有持久生命力的机制成果,更好地适应社会管理多元化、开放性的特点。
三是以能力领先强工作整体实力。继续深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并有计划分步骤地选派干警深入控申接待窗口、派驻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务直通车”站点接受锻炼,切实提高广大干警促进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战技能。
四是以绩效领先显工作参与水平。坚持把促进和创新社会管理与检察业务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同时在履职中更加主动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提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扩大检察工作的对外辐射力。
《意见》还要求该市检察机关把促进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与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主动融入社会、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培育新的工作亮点,打造新的工作品牌。
《意见》得到了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作出批示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