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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广东省委下发文件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

 

      南都讯 记者田霜月 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言行要实行“零容忍”,大力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信访大厅”……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下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处理

  

   做好群众工作的五大路径

 

    近日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从五大方面指明了做好群众工作的路径。出台该《意见》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在谈到群众工作的制度建设时,《意见》专门提到了“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具体方法包括,要派出干部深入群众,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处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另外,要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及实施前,要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认真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社会危机。

 

    《意见》还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民生问题,认真梳理归类,研究作出决策,由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涉及面广、单个部门无法解决的民生问题,要通过举行督导现场会、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召开民生问题联席会议等方式,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干群关系不融洽的四大原因

 

     早在今年年初的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建设幸福广东,做好群众工作”就成为重点议题。当时的会议深刻剖析,“十二五”时期,我省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深入扎实地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但是现实中有一些干部却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远,干群关系不融洽、不和谐。全会分析得出四点主要原因:从思想上看,少数干部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从作风上看,由于党长期执政,少数干部脱离了群众;从经济上看,传统的发展方式未能更好地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政治上看,某些领导干部贪污腐化,站到了人民群众对立面。

 

    鉴于此,全会敲响警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既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又要学会并善于做群众工作,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也在今年初的全会总结讲话中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一道必答题,而且是一道只能答好的必答题。作为执政党,要为群众主持公道,为群众说话,成为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意见》摘要

 

    重大群众纠纷干部要亲自处理

 

     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要派出干部深入群众,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处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重要决策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及实施前,要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认真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社会危机。

 

    干部每年至少下挂点社区两次

 

     建立健全省、市、县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基层制度,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联系一个社区或村,每年至少到所联系的社区、村两次。对联系点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努力采取措施切实解决。

 

201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