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摘要
来源:南方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
1.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坚持党的宗旨,为群众谋福祉,让群众的收入增加更多,文化生活更充实,心情更舒畅,环境更优美,安全感更强,幸福指数更高,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成果。通过诚心为群众谋幸福,进一步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营造劳动光荣、尊重劳动人民的社会氛围。践行劳动最光荣、劳动人民最伟大的思想,形成尊重群众,尊重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良好风气,克服鄙视劳动、漠视劳动人民的不良现象。让广大劳动人民实现体面劳动,通过诚实劳动致富,创造幸福生活。
3.强化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在市、县、镇、村换届中,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来自基层的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有所提升。在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和有关先进个人中,要提高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所占比例。探索举办“劳动者论坛”。
二、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4.多办顺民意、惠民生、解民忧的实事。着力做好扶贫开发、增加就业、公共教育均等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城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治理、城乡文化设施建设等民生事业,每年为群众办好若干项民生实事。
5.切实抓好热点民生问题的解决落实。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民生问题,认真梳理归类,研究作出决策,由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涉及面广、单个部门无法解决的民生问题,要通过举行督导现场会、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召开民生问题联席会议等方式,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6.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基层公共文化网络建设,实现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7.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征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严肃查处拖欠克扣工资、超时加班加点、欠缴少缴社会保险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言行实行“零容忍”。
8.发挥舆论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行信息公开,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舆论监督的相关法规,引导各种媒体理性、客观、公正报道,推动舆论监督的法制化、规范化、有序化。
三、加强做好群众工作的制度建设
9.探索实践基层民主新机制。强化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途径。推行“四民主工作法”(即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完善“四议两公开”(即党支部会提议、党支部和村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10.健全体现民意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利益相关人座谈会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审查制度。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建立听证报告公布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进行群众参与率的考核评价。鼓励利用网络、问卷调查等形式问政于民。
11.健全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基层制度。建立健全省、市、县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基层制度,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联系一个社区或村,每年至少到所联系的社区、村两次。对联系点群众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努力采取措施切实解决。
12.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制度。注重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作出解决问题的决策,及时解决当前最紧迫的问题,负责任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集中解决个案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组织参与1-2个专题的调查研究。省委常委会每年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等问题开展一次集体调研,并作出决策部署。省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1个月以上、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2个月以上时间到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专项调研要做到“三不”:不搞层层陪同、不作事先安排、不用记者随访报道,采取体验式、私访式、寻亲式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
13.完善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要派出干部深入群众,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处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4.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及实施前,要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认真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社会危机。
15.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政风行风评议制度。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开展“南粤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和完善政风行风评议制度。
四、畅通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渠道
16.加强和创新群众信访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大力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网上信访、手机信访办理制度,拓宽信访渠道,整合信访职能,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信访大厅”。积极开展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试点,探索有利于做好群众工作的职能设置和新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网络,乡镇(街道)建立群众工作站,村(居)委建立群众工作室,形成群众工作尤其是信访工作横向到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纵向到村民小组(社区)的新格局。
17.建立完善基层服务群众的平台。进一步加大镇街综合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厅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加强群众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和资源,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积极推广和完善村一级建立综治信访维稳服务站。
18.加强党代表和党员与基层群众的联系。积极推广建立党代表工作室,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党代表提案、提议、询问、质询及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探索创新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方式方法,以党代表接待日、走访居住地住户以及座谈会、电话电邮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
19.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完善和落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他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制度、视察制度、征询制度。凡有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积极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直通车”办理制度。
20.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会要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做好“金秋助学”、“工伤探视”、“家政服务”等工作,努力成为“职工之家”。共青团要通过“两进三同”(走进基层、走进青年,与青年同劳动、同学习、同生活)方式,动员广大青年投身于幸福广东建设。切实发挥组织、引导、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作用,成为“青少年之家”。妇联要开展对单亲特困母亲、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帮扶,开展“巾帼建功”、“文明家庭”等活动,成为“妇女之家”。
21.发挥社会智力资源的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参谋和智囊作用。要利用城调队、农调队、高校、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等平台,探索建立问计于民长效机制。
22.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更快更广地反映群众诉求。积极构建“电子办事大厅”等网络平台,推进党务政务的网上信息公开,促进行政审批与群众办事的“零距离”,加强与群众在线互动交流。建立健全领导电子信箱系统,推进领导干部与群众在线交流。继续办好民声热线,在全省各地推广“广东民声热线”的做法。建立健全网络发言人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网民网上建言献策活动和网民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五、加强群众工作的领导(略)
(南方网编辑:钟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