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意见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建设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北京)
法制网乌鲁木齐5月6日电记者 潘从武 从即日起,新疆全区各地将按照精干、常态、尽责、管用的原则配备乡镇(街道)专职联防队员,到今年6月底前全部配备到位,重点地州市按照实有人口1000:2统筹配备乡镇(街道)专职联防队员,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10人,联防队员报酬按照当地农村劳动力前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市镇专职联防队员报酬不低于当地城镇人均收入水平。这是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获悉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部、综治办、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专职联防队、村治主任、“十户长”(社区楼栋长)队伍建设的意见》。此举将着力解决以往新疆区内乡镇(街道)专职治安联防队不专用、村治保主任待遇难落实、“十户长”工作积极性不高等具体问题。
该《意见》强调,新疆全区各地要进一步调整配强村治保主任,做到专司治保。全区村治保主任都要进村委会班子,是党员的进村党支部班子。村治保主任报酬参照当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报酬确定,即按当地农村劳动力前一年平均收入水平的1.2倍确定。维护稳定的重点地州市按照实际需要选配农村“十户长”,并把市镇社区楼栋长纳入其中,适当给予报酬。农村“十户长”年人均报酬一般不低于600元;市镇社区楼栋长年人均报酬不低于1200元。
《意见》指出,新疆各地州市要通盘考虑乡镇(街道)专职联防队员配备,把加强专职联防队、村治保主任、“十户长”(楼栋长)队伍建设,作为实现基层一线维稳工作常态化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完善关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奖惩措施,实行报酬与工作实效挂钩。村(居)民小组长可兼任村“十户长”(楼栋长),兼任的其报酬不低于“十户长”(楼栋长),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乡镇(街道)专职联防队、村治保主任、“十户长”(楼栋长)”发放报酬所需经费。新疆自治区财政对重点地州予以适当补助。
(本文来源:法制网)
201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