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网格化管理督查考核制度
社区网格化管理督查考核制度
1、对社区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督查办。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
3、督查考核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所辖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4、督查考核周期:实行一季一排名,年度总评比,年度评比考核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
5、督查考核形式:以《督查专报》报送上一级主要领导。
6、督查考核纪律:督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督查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7、被督查的网格及责任人要主动配合督查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要高度重视督查办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并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