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之人民矛盾纠纷调解 五个技巧精髓
人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除了讲究方法还要讲求艺术和技巧,五个调解精髓如下(集、听、告、授、正)五个字:
一、 集,即收集,做一个善于收集材料、证据的有心人。收集证据是调解纠纷的关键环节,证据是有效调解纠纷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证据,在调解时,难以控制调解局面,难以让当事人双方口服心服。在调解工作中,需要注意收集以下材料或证据:一是当事人双方的谈话笔录,在与当事人接触交谈时,就必须留下笔录;二是现场勘察,制作示意图,并由在场人、当事人双方、乡村干部签字认定;三是与纠纷当事人的谈话、调查笔录。要做一个善于收集证据材料的有心人,即不能放过一点与纠纷相关的物件,不能忽略一点与纠纷相关的痕迹,不能遗漏一个对纠纷知情的人。
二、 听,即倾听,做一个细心、耐心的倾听者。当事人是倾诉者,让当事人说够、说足、说透。对两种类型的更要善于倾听,一种是哭诉的当事人,这类当事人心里有很多委屈,需要向我们倾诉,一吐为快;另一类是情绪暴躁型,要轻声细语将其安抚下来,平静下来,倒上一杯茶,然后开始听其诉说,在倾听时要注意当事人说话的声调、动作、最后的语言,还要注意自己的倾听姿势和当事人间歇性提问等等。
三、告,即告知,做一个明白人。所谓“告知”是我们作为调解员,大致了解情况后,从控制纠纷扩大的角度,从调节程序的角度,从法律的角度,让当事人知晓应当知晓的问题。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由于纠纷除具有隐蔽性、突发性之外,还具有反复性、持续性的特点,如不及时对当事人告知法律、法规的规定,极易造成纠纷的激化,一夜之间小纠纷可能就会酿成大纠纷。纠纷当事人对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效力、程序不了解,调解活动中当事人对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不清楚,这些都需要我们一一告知他们。只有告知才能使调解工作有章、有序、有效地进行。
四、 授,即传授,做一个合格的传授者。当事人有很多的疑点,许多困惑,许多困难需要我们解答、解决,我们在接待他们的时候,应根据他们提出的具体问题予以解释,做一个合格的法、理、情传授者。
五、 正,即公正,做一个公正无私的铁面人。要想做到“正”,首先要有公心,调解员内心要公,行为要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