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

镇(街道)维稳及综治办工作职责

东莞舜天科技    2011/04/09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指导、督导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基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完善维护稳定机制,加强调研掌握,制定维护稳定工作措施,抓好措施落实。
 

三、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情况加强跟踪掌握和上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调查掌握镇(街道)社会治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对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创建活动。
 

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开展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
 

六、指导、检查、督导辖区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村)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向本镇(街道)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行使通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七、组织全镇(街道)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检查考核,提出表彰奖励意见。
八、完成市、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什么是司法所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保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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